離新腰包購買的時間隔了一天

那位小姐打來說她少算了四千元

問我還有沒有印象

老實說我真的一點印象都沒有了

她說那就算了,她自己已經把錢付給公司了

就是太想當有錢人的後果

可是四千元也還滿大的耶~~

可以買米米的飼料二大包還有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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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幾個好朋友

他們都說叫我不要去還給她

因為發票上就有正確的金額

在法律上我已站的住腳

是她自己算錯,要為自己做的事負責任

就當拿四千元買個下次要仔細算錢的經驗囉~~

嗯~四千元,真的要好好考慮一下

若是真的少給

會覺得『良心』過不去

若是真的是被ㄠ

那我也要為自己當有錢人的做為負責一下囉~

誰叫我自己不算好再給她呢!

而且說不定這個四千元對她來說很重要吧~~

天人交戰的結果是找個時間把錢還她吧!



我的新腰包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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